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50号)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4〕131号),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前期联合筛选研究,结合我区财政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拟对以下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7日举报电话:区发改局海洋经济发展服务中心59388583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63387932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亿元)拟补助金额(万元)项目单位1S211工程20.7800区交发公司2马岙潭度假区综合开发项目1.98200区旅发公司3洞头区鹿西岛海洋牧场综合体1.28100金丰海洋牧场(浙江)有限公司4洞头区海洋数据资产化试点-300区大数据中心5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8.0500区城发公司6新城二期景观绿化工程1.371000区城发公司7洞头区南片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351000区交通运输局8洞头区状元南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6.01500区城发公司9海上花园特色风貌提升概念性方案0.03100区住建局10海上花园南线风貌提升项目(桥隧改造)0.06287区交通运输局合计5787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