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自2021年3月15日起停止全省统一收缴建筑业劳保费后,按照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劳保费清退返还工作要求,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以下简称市劳保中心)就安康市范围内历年来已缴纳劳保费未返还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通过公示公告、电话和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待清退项目劳保费返还,虽经各县(市、区)统筹机构不懈努力,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待清退返还项目未及时申报,本次就部分未申报项目进行第一批公告(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周知并及时前往安康市建筑业劳动基金经办中心,按相关要求办理待清退项目劳保费返还申报(详见附件2-4),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0楼联系人:张婷婷0915—3217670杨欣欣0915—3212834附件1安康市待清退返还劳保费项目清单(第一批).xlsx附件2项目返还申报资料清单.docx附件3返还申请表.xlsx附件4承诺书.docx附件5企业说明.doc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