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财政局建瓯市老区办瓯政老区〔2024〕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建瓯市迪口镇、川石乡民政办,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社指〔2024〕55号)文件精神,现将南平市下达我市的老区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现提前下达你镇(乡)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万元(见附件1),支出列入20802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二、各地应根据项目计划申报、建设情况以及《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按规定做好资金公示及录入工作,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目标(附件2)随文下达,请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附件:1.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建瓯市财政局建瓯市老区办2024年12月9日2025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名称性质项目补助资金(万元)1迪口镇下房村福建省党代会旧址修缮及布展老区革命遗址1002川石乡墩阳村建松政游击队驻地旧址修缮、布展老区革命遗址23合计123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抄送:南平市老区办,建瓯市老区办2024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