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699号)安排,我县确定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标名额6个,分别为五峰镇马帐房村、彰武镇前郑家村、苇子沟镇三道沟村、冯家镇柏家村、双庙镇双庙村、哈尔套镇敖汉村,项目资金全部入股辽宁沃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薯类加工项目,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助,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600万元,资金指标文号为彰财拨农发【2024】543号下达中央资金180万元,彰财拨农发【2024】1088号下达省级资金300万元,履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程序,彰武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