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1]233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21〕226号)文件精神,已拟定2021年度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奖励兑现建议方案,现将奖励方案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588783,序号类别企业名称奖励金额(万元)12021年度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3.122021年度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认定奖励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