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度考评及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桂金监贰〔2022〕7号)等工作安排,我办将于2022年6月-7月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2021年度考评及2022年现场检查工作,一、考评与现场检查对象南宁市辖区内已取得小额贷款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企业(2021年6月30日后开业的公司只参加现场检查,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评,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和档案管理、风险控制、配合监管、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配合市金融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考评和现场检查工作,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2.小额贷款公司考评与现场检查现场调阅资料清单3.2022年南宁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信息表2022年5月10日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评分细则为了做好全区小额贷款公司2021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低于50万(含)的得20分,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为150万~300万(含)的得10分,平均单户贷款余额为300万~500万(含)的得5分,平均单户贷款余额高于500万的得0分,拒不接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倒扣10分,并扫描上传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系统的得2分,3.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年度考评或现场检查,1.专门经营50万元以下贷款的(贷款单户余额均不超过5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