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支持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24〕27号)、《陕西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办法通知》(陕商发〔2024〕28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公共海外仓认定支持办法通知》(陕商发〔2024〕29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5部门开展了2024年相关评审认定工作,经企业申请、市级部门初审、省级部门联合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2024年省级外综服企业7个,公共海外仓4个,跨境电商产业园6个(详见附件),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我省外综服企业、公共海外仓和跨境电商产业园的跟踪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做法,推动我省外综服企业、公共海外仓和跨境电商产业园不断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强化工作指导,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促进全省外贸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附件:1.2024年省级外综服企业名单2.2024年省级公共海外仓名单3.2024年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名单陕西省商务厅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