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同一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同一申请主体获得多个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类资质认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且上年度经省知识产权局考核评估成绩排名前5名的商标品牌指导站给予每家10万元支持,第三章申报和审核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程序:(一)审核类项目1.每年集中申报,2.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请材料,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评审标准,2.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形式审核,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第十六条市知识产权局是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第十八条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对申请项目严格审批,项目单位应加强对支持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