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财政、金融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副组长由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日常协调工作,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和洪水、干旱灾害评估支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完善农业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相关统计数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按各成员单位需求整合农业保险相关数据,为成员单位提供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支撑,市林业局负责森林保险推动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三、工作机制(一)工作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由市财政局商各成员单位确定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