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要求,经县就业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拟对符合返还条件的509家市场主体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6835030附件:咸丰县2021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第一批)拟拨付名单.xlsx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