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会展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阳商务管函〔2024〕195号)和《阳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阳江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阳商务管函〔2024〕215号),制定我市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现将本次资金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12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附件:2024年阳江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阳江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6日附件:1.附件2024年阳江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