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浙政办发〔2024〕22号)精神,加强传统工艺技艺传承创新,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4〕245号,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认定工作,传承创新工作室分为工艺美术类和生产技艺类,申报的传承创新工作室需在某一历史经典产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主持建设的专业工作室,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一般依托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3.能为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填写《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传承创新主持人基本情况、依托主体情况和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方案,综合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合计90家,其中杭州市24家(包括省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基地),三、其他事项(一)根据《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有关要求,对认定的省级传承创新工作室,附件:1.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2.2024年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