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湖和水利工程效益,根据《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完成里运河、老里运河、黄河故道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核定工作,一、划界范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里运河、老里运河、黄河故道,二、划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划定标准一般为:里运河按照有堤段背水坡堤脚外十米到三十米,无堤段河口外十米划定管理范围线,老里运河按照有堤段背水坡堤脚外十米划定管理范围线,黄河故道按照有堤段背水坡堤脚外十米到二十米划定管理范围线,对照上述标准和相关技术规定,结合河道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进行划界,三、相关要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应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依法规范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