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邵市政发【2019】3号文件、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财社【2018】25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不超过800元/月(最多24个月)的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2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以吸纳就业5人、补贴2000元为基数,每增加5人就业,增加补贴2000元,最多不超过20000元)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具体补贴标准可按邵市政发〔2019〕3号文件执行,按文件要求我市小微企业湖南省国卓中药饮片公司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请与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39-2710806附件: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公示表(1)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