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林业种苗管理机构负责,第四条省林业局组织编制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促进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四)管理机构健全,具有自主育种创新能力或建立了产学研长期合作创新的机制,及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或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的证明材料,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印发文件公布,(五)积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评价、利用等品种选育工作,促进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第十八条种质资源开放共享执行《浙江省林草种质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将其调整出林木种质资源库目录,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