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200号为规范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深圳网点”)的建设、管理和评价工作,提升深圳网点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依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促进处收,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aonan@mail.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特此通告,附件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