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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关于及时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告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12-16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及潍坊市相关要求,现就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施对象在本市参保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二、享受条件参保企业、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通过线下渠道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劳务派遣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六、申领提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以社保系统弹窗、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多种形式主动向参保企业推送了信息,请符合条件但未完成稳岗返还申报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申领,已申请的企业请及时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查看系统审批意见,附件一:2024年青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确认流程附件二:2024年青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线下办理流程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2月16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4年青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确认流程(非劳务派遣企业).docx附件2:2024年青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线下办理流程(非劳务派遣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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