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进一步把农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2〕118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关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联系电话:0598-8590893邮箱:smsjgz@163.com联系人:林英附件:关于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收益分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