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描述时可用“*”代替,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三)注意事项1.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签订合同时,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联系人:张岩实陶鹏飞薛向宏联系电话:029-8729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