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布克赛尔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财政安排下达,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1.县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管理,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进度核查申请》、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佐证材料等上报县商工信局,县商工信局根据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度核查报告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拨付申请等资料,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县商工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县商工信局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行初步验收,第五章专项资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县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向县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商工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应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总结上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