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西财建发〔2024〕333号)有关规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24年州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核程序,现对2024年西双版纳州州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实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给予答复,特别提醒:请各有关企业、县(市)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警惕、防范有关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监督电话:0691-2122037附件:2024年西双版纳州州级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