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两新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对购买符合要求的家电产品予以以旧换新补贴,我市家电以旧换新(线上平台)补贴由企业先行垫付,现我市两家企业宁波方太营销有限公司、宁波多方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部分订单符合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要求,拟补贴金额共计51374002.24元(详见附件),我局将按资金的80%予以拨付,现将有关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留下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请直接向我局消费促进科咨询,附件:2024年第三轮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企业和补贴资金汇总表.doc慈溪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