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新创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周思平5287.472温州川筑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杨淑琪13014.243温州市瓯海区服装行业协会马温艳12396.34浙江星兰生物医药发展有限公司苏颖12989.64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