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89号)、《金华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已经完成2024年建设任务的项目及时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审计,经委托审计公司对虾笨鲜生前置仓项目开展审计,并赴实地查验,该项目已如期完成建设内容,符合中央资金拨付条件,现拟拨付该笔资金180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0579-82338554)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