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和省厅关于我县实施方案批复(闽农经〔2023〕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建农计〔2023〕31号)文件,确定了基础设施改善、粮油单产提升和质量提升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目前收到第三批申请资金材料3份,其中村集体领办合作社项目1个、果蔬协会品牌推广项目11个、新型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1个(具体建设情况如附表),合计补助资金75.6万元,现将拟补助项目经费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7日,监督电话:0598-3955833(建宁县经管站)、0598-3982351(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2日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拟补助经费情况序号名称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内容拟补助金额(万元)备注1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县完成新型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1555家(其中家庭农场1139个、农民合作社416个)10.6政府采购2建宁县益新园农业专业合作社濉溪镇斗埕村硬化晾晒场750平方米,新建烤烟房5座,改造种子烘烤设备22座20村集体领办3建宁县果蔬产业协会全县品牌广告宣传维护、产品推介活动、统一包装、技术培训等费用45公共品牌建设合计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