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博士后工作站有关区级资助经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奉化区博士后工作站设站补贴、生活补助、出站补助(一)资助对象经国家或省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四)补助标准1.建站时间在2019年7月1日以前的:一次性给予建站补贴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建站时间在2019年7月1日以后的:建站补贴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2.2021年6月1日前给予进站工作的博士后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金(不重复享受博士生活津贴),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5万元培养经费,(三)奖励标准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区工作站推荐并协调流动站成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三、出站留奉(来奉)工作补助(一)资助对象对出站一年内留甬(来甬)首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1年内留奉初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对出站一年内留甬(来甬)首次就业并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就业单位隶属地财政给予最高60万元的留甬(来甬)工作补助,出站后留甬(来甬)企业工作的,出站后留甬(来甬)事业单位工作的,2.2021年6月1日后出站留奉工作的,其中生活补助及留奉(来奉)就业补助对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