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各部门、单位:《嘉兴港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管委会讨论通过,对落户嘉兴港区的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或终端产品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责任部门(单位):招商局、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分局、滨海集团公司、新经济园公司〕二、增强产业创新动力(二)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并每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券使用额度,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氢能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企业,项目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按15元/kg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从2021年开始),单个项目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部门(单位):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分局〕(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嘉港区〔2022〕29号关于印发《嘉兴港区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