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北京地区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见附件1)所列产品的企业,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二、工作安排(一)各申报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并于2024年12月20日中午12:00前完成线上申报,(二)我局按要求对申报企业开展资格初审,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三、其他要求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附件: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