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4〕10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函〔2024〕827号)精神,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已委托广西东方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宾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新建300万羽肉鸡项目、南宁华禽实业有限公司扩建30万羽蛋鸡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进行市级验收,通过查看相关文件、查验账册、调阅档案、复核、询问、计算、对实物资产实地验收等审核程序,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上述2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现对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人民政府5楼10515室,联系电话:0771—5539202,书面材料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则以邮戳为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