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河北叶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柒仟肆佰陆拾捌元肆角肆分(小写7468.44元),河北菲斯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贰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柒角玖分(小写21807.79元),河北万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肆仟伍佰捌拾陆元贰角(小写4586.20元),共计叁万叁仟捌佰陆拾贰元肆角叁分(小写33862.43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2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3附件: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叶太、菲斯克、万阳)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