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宜宾三江新区关于支持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你们,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5月7日宜宾三江新区关于支持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智能终端企业核心竞争力,按实际产值(不含税)的一定比例给予产值扶持,按照其当年新购全新成套生产设备投资总额(不含税)的20%给予扶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该发明专利10年内不得转让到宜宾三江新区以外的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扶持,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扶持,按不高于当年累计采购额(不含税)的2%给予买方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以实际发生金额的50%标准给予智能终端企业物流扶持,物流扶持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对临港经开区地方实际贡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20%,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