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2日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创业创新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经济形态,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创业创新孵化集聚发展(一)支持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基地(园区)(以下简称“基地(园区)”)建设,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认定为区级基地(园区)的,市级及以上基地(园区)经年度评估按市级标准给予1:1区级运营补贴,(二)入驻本区基地(园区)的创业组织在新兴产业或细分领域实施以新技术新模式为核心竞争力的创业创新项目,参加崇明创业创新类竞赛评选活动获得奖项并入驻本区基地(园区)孵化转化,根据年度协作成效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20万元/家创业创新协作奖励,(四)入驻本区基地(园区)的创业组织或个人符合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的,同一项目参加本区各类创业创新竞赛,获奖项目入驻本区基地(园区)的,(八)在崇注册的创业组织在初创期内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按照3000元/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创业组织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市级政策或本区其他扶持政策中有同类补贴的,对享受扶持政策的基地(园区)和创业组织开展全方位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