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的批复》(南农〔2024〕325号)文件精神,2024年12月5日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现对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项目拟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馈,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管理科0595-86382980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16-3邮编:362300传真:0595-86375480附件: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