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海意见〔2024〕第023号)等文件,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新阳街道霞阳社区,(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拟征收霞阳社区2.3706公顷土地未承包到户,土地使用权人为霞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五、评估时点以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海政征〔2024〕79号)发布之日(2024年10月18日)为准,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九、经办机构(一)负责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联系电话:0592-6053247(二)具体实施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徐金辉,附件:1.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征收范围图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4年12月5日附件1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建设需要,二、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住宅房屋,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非住宅房屋,附件2霞阳村农村一号发展用地项目征收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