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二、补助对象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级动物防疫员,三、补助内容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所负责村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排查、疫情报告、协助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助产地检疫建立动物防疫档案,以及动物防疫宣传和畜牧生产统计等工作的劳务支出,四、补助标准受补助费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数量按行政村设置,全市共250个行政村,共计45万元/年,(其中100元由省级财政通过农村六大员工资直接下达,共30万元,50元部分省级财政补贴70%,共10.5万元,共4.5万元),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数量,建立动物防疫专业队提升动物防疫工作效率,在村级动物防疫员名额补贴总经费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动物防疫人员月补贴标准,五、申报程序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张榜公示、乡镇发放”的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