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府办发〔2024〕37号)和樟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依照程序和有关要求对提出验收申请的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秸秆收储中心进行验收,现对验收合格的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补助资金等情况予以公示,详见《樟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应拨付项目资金明细表》,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认为违反公平竞争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或市财政局投诉,投诉电话:0795-7333561(市农业农村局)0795-7362990(财政局)樟树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结余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应拨付项目资金明细表序号收储中心新建点主体离田收储稻草面积(亩)补助金额(元)其他秸秆收储重量(吨)补助金额(元)补助金额合计(元)1樟树市年如秸秆专业合作社929.6991398636.6428443371357352樟树市金达秸秆厂1009.3897797618.09708439961417933樟树市富民稻草秸秆专业合作社1009.33977931174.269541871519804樟树市共盛农业有限公司1007.7297663756.48224465321441955樟树市欣农牧草加工厂1092.54104474452.7494409661454406江西春晖羊业有限公司681.568150430.65405621087127江西天盛牧业有限公司1319.85122725122724.74994942017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