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实施主体建设内容验收结果是否合格补助资金(万)1宜春市袁州区春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收储运中心1800平收储运中心1518平合格39.468根据《宜春市袁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袁府办字〔2024〕33号)和《宜春市袁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验收方案》(袁区农局字〔2024〕107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进行了验收,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袁州区农业农村局:0795—3222165/322310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