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地市级人民政府承担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相关工作考核,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