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工信、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同意,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局、株洲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十条措施》《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关于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十条措施2.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点击下载附件1-2)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株洲市财政局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