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函〔2007〕57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修订)〉和〈四川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单位)质量信誉考核标准靠考评标准(修订)〉的通知》(川运函〔2018〕7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科,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826—2335057,电子邮箱:6228549@qq.com,附件:1.2023年度广安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结果表2.2023年度广安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结果表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0月16日2023年度广安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结果表.docx2023年度广安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定结果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