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长泰区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区政府2022年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设立长泰区文化(文物)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850万元,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完成文化馆分馆建设奖补3万元、完成图书馆分馆建设奖补7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1.5万元、1万元,(2)经区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参加市级以上非遗项目赛事的非遗传承人,(1)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50万元、150万元,(2)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30万元,(9)新评定为四钻、五钻智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10)新评定为省级观光工厂、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省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