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0〕44号)以及《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经项目立项程序,确定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以下简称STS计划-东莞专项)拟立项项目12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在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联系人:陈珺、周艳君,电话:22831317、22831315,附件: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xlsx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