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为培育“四上”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为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入库纳统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专班,加大对“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跟踪监测,2.市统计局:负责“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5.市科技局: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6.市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7.市公安局: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中安全保护服务行业保安公司、押运公司的培育入库工作,9.市司法局: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中法律服务行业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入库工作,12.市住建局:负责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中工程技术行业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1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特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中农业技术推广企业的培育入库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入库纳统提供优质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