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字【2021】71号)精神,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现权人予以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2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把公示结果推送到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8-7817892附件:原广播局家属楼现权利人信息摸排花名册张家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