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3〕35号)、《鄂州市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花湖机场事项)使用细则》等文件精神,经辖区内单位(企业)申报、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与第三方机构会审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花湖机场事项)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0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鄂州市2023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花湖机场事项)拟支持项目名单联系电话:027-60265828(市商务局办公室)027-60265799(市商务局机关党委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