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淄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淄知字〔2020〕18号)和《淄博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方案》(淄知字〔2020〕21号)文件精神,2022年5月9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2020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单位“淄博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园、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3个园区进行了网上验收,经查阅总结报告和电话调查,“淄博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园、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和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单位工作考核成绩认定为优秀,保留“淄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资格,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