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实施后评估报告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4-12-02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清工信〔2022〕17号),本文件自2022年2月28日起实施,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7月23日起组织对《实施细则(修订)》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清府〔2023〕53号)等文件规定,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局网站发出通告《关于对<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的通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实施细则(修订)》实施后的意见和建议,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局网站上发出《<清远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实施后评估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情况说明》,对该文件实施后评估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情况进行了反馈,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调查问卷》,二、评估内容(一)实施效果《实施细则(修订)》的实施,提高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及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推动我市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清洁生产项目51个共180万元,(三)合理性方面《实施细则(修订)》主要是规定工业企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实施以来基本达到文件制定的目的,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2日。

更多精选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2024-12-0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