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4日,公示举报电话:88520579,序号企业名称吸纳就业人员姓名补贴金额1浙江中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陈浩民12986.122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云霞11543.673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程涵12524.644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婷12524.645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瑞光13721.856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倩倩13721.857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锦镭17579.768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子涵17579.769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鑫家乐17579.7610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一啸17579.7611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榅妍17039.05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