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邗江区鼓励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扬邗政办〔2021〕23号)、《邗江区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邗政办〔2018〕57号)等文件精神,相关企业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邗江区鼓励企业引进名校优秀人才等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扬邗人社〔2024〕20号)进行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现将2023年度邗江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及博士人员进站等相关补贴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日起到2024年12月6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邗江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科,电话:0514-80981857,附件:2023年度邗江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及博士人员进站等相关补贴名单.pdf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2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