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淳安县生态农业产业(农业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4〕70号)、经乡镇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现将2023年淳安县生态产业项目已验收通过的1个项目,拟补资金256.1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邵国昌联系电话:89601551通讯地址: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大楼1509室附件:2023年淳安县生态产业(设施农业)等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明细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7日2023年淳安县生态产业(设施农业)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表单位:亩、万元序号所属乡镇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建设面积计划投资核实面积核定投资申请补助资金核定补助拨付资金备注1威坪镇淳安千岛湖迪阿法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肥水同灌1037303.221024.6259.25256.15256.15按每亩2500元补助。